
银行财眼|浙江缙云农商行被罚款70万元 因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
凤凰网财经讯 6月9日,据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官网消息显示,浙江缙云农商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70万元。
时任浙江缙云农商行七里支行副行长李某松、时任浙江缙云农商行溪东支行副行长蔡某霖被罚款1万元,时任浙江缙云农商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丁某宇被罚款2万元。
上述反洗钱相关规定出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第九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和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第十一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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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lrpm.cn/?id=11159发布于 2025-06-10 11: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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