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跑路我担责” ,起底“职业闭店人”是如何给消费者“挖坑”的?

不久前,家住北京市丰台区的王女士向法院递交了一份强制执行的申请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起判决。王女士曾经是丰台区一家名为桔子瑜伽的预付费充值会员。一年多前,这家瑜伽店突然跑路,她搜集了相关证据后起诉了一位帮助原瑜伽店跑路的薛某,要求退还其8000多元的预付费。
经法院认定,薛某就是人们常说的职业闭店人。所谓职业闭店人是指专门帮助经营不善的预付费公司从事策划关闭店铺、跑路的群体,他们在收取报酬后,协助公司进行闭店事宜,并接手后续消费者维权问题的处理等,从而帮一些不良机构金蝉脱壳,逃避债务。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 吕来明:所谓职业化,不是说偶尔碰上一个做一个,而是主动去寻找客户。通过这些手段知道以后,他就主动去找,你们需不需要解决债务的问题,于是他们就一起合谋串通来确定一个方案。
那么,职业闭店人究竟是怎么操作这一系列事项,真的能帮人完美闭店吗?王女士又是如何锁定这位职业闭店人并且追究其法律责任呢?这还得从2023年底说起。当时,北京市丰台区一家名为桔子瑜伽的门店突然倒闭,王女士作为预付费的消费者发现就在闭店前不久,门店的产权进行了转移。
王女士:女店主说她把店盘给了这个男的(薛某),已经跟她没有关系了,只能去找这个男生。
王女士所说接盘的男子就是薛某。经查询他们发现,2023年9月12日,薛某与桔子瑜伽背后的公司日月弥山公司的原法人代表刘某签订了转让协议,并成为唯一股东。9月28日,公司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销,10月下旬就闭店了。就在此前不久,瑜伽店还在大肆做促销。
愤怒的消费者找到新的法人代表薛某,薛某说退钱没有,可以把这些消费者的预付费用转到一家美容美发店去消费。这对消费者来说并不是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因为还需要他们继续给美容院付费。
在薛某的精心策划下,桔子瑜伽关门了,原店主跑得无影无踪。而让一些会员气愤的是,他们中不少还是之前被迫从另外的培训机构转过来的。从早教课到瑜伽馆,又从瑜伽馆转到美容院,频频受伤害的消费者感到难以接受。2024年上半年,王女士将薛某告到了北京市丰台区法院,要求其退还会员卡里剩余金额8260元,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审理。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法官 李强:一是关于薛某身份的认定问题,另外一个是关于他行为认定的问题。他身份的认定主要通过他朋友圈的内容,另外结合他庭审的自述,他说他会经常收购一些经营不善的公司来收取相关的费用,所以在他的身份认定上,我们觉得他是涉及‘职业闭店人’。
原来,法官之所以认定薛某是职业闭店人,和在他的手机朋友圈中展示的业务有关。在他的朋友圈中直接写着:如果某种原因你的店不经营了,我们可以帮助您消耗负债。在另一条朋友圈中他还写道:丰台某门店转150个美容养生顾客,负债20万。显然,他日常就是在从事帮助门店解决负债、转移客户等业务。
据了解,桔子瑜伽闭店时约有200多个会员,涉及40万元左右的债权,但是走到法律诉讼这一步的只有王女士一个人。
那么,薛某帮助桔子瑜伽闭店的一系列行为是否违法,又是否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呢?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薛某在接手日月弥山公司后,提交材料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注销时这家公司没有成立清算组。提供虚假清算报告进行注销,薛某作为股东需要承担责任。
很快,法院作出判决,薛某应退还王女士所办理会员卡的剩余金额。尽管输了官司,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薛某仍然继续在从事类似业务,只不过换了新套路,形式更加隐蔽。记者以一家美容店想闭店的事宜跟他咨询时,他不再直接充当背债人接盘公司,而是建议直接注销公司后再把会员转给其他机构。那么,这种所谓的转会员是否是合法的呢?
李强:要征得消费者的同意,几方达成一致的意愿,同意没有消耗的金额来(另一个店)进行消费。如果消费者不同意,你转变了经营模式和性质,这对于服务的内容也是与合同不符的。
真正如实告知了消费者,这会员还能顺利转吗?记者了解到,说是转会员,但实际上他提供的还是闭店逃债的方案。按照薛某的建议是先注销执照再关店,同时他还给出了如何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的方法,从而顺利脱身。
薛某:你最好去几个员工(到新的机构)交接一下,顾客也不知道你转让,顾客以为你房租到期了,先在他那儿做着。这样的由头顾客肯定会去,慢慢时间长了就在他们家做了。
实际上,要瞒着消费者做这样的交易,接收会员的新店本意也并不是承担债务,而是看重会员的消费力。因此承担会员的新店还要支付一笔费用。
薛某:一般转会员是一两万块钱,他给一两万元,完了给你承担负债。看会员人数跟客户质量,他得看看档案。
客户质量显然就是看还有没有从这些客户身上赚钱的可能。按照他们的这种操作,A公司想关店,通过中间人找到B公司,承担准备闭店的A公司几十万元的消费者债务,反倒要给A公司支付一两万元的费用。显然,在B公司眼里,这几百个客户是可以继续下金蛋的鹅。而作为重要中间环节的职业闭店人自然也有利可图。
就这样,在利益驱使下,职业闭店人在店家关门跑路的过程中充当着推波助澜的作用,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随着此类现象越来越多,相关部门也加大了查处力度。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对于预付费服务进行了规范。《条例》要求,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有可能影响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习惯正常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应当提前30日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告经营者的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此外,有关专家指出,要切实保护好消费者权益,加强和保证企业的预付资金监管是当务之急。上海、北京等地近两年也出台条例,实行预付式资金的存款专项监管制度。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保护科科长韩洋:从市里面来讲,一直要求资金存管,但是真的是推起来,企业的配合度不高,都不愿意把钱放在这个账户里,因为他短期内拿不到这个钱。
据了解,早在2012年商务部发布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2021年11月,《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发布。按照该办法,备案经营者应当选择一家北京市内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作为存管银行,与存管银行签署预收资金存管协议,开设唯一的预付卡预收资金专用存管账户。备案经营者接受管理的预收资金为不低于上一季度末预收资金余额的40%。
韩洋:(下一步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多个行业分行业治理,落实企业备案和资金存管,让老百姓消费的钱能够消费得放心,每一笔消费都是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这是未来我们监管工作的目标。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吕来明:这个机制如果真正落实的话,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控制资金的风险。控制了资金风险的话,无论是逃债人也好,还是‘职业闭店人’也好,就掌握不了资金,这个土壤、这个空间自然就丧失了。
某互联网投诉平台显示,2024年1至10月份,涉及预付式消费的投诉累计达15.96万单,较2023年小幅上升。而在这些投诉中间,反映不予退款的投诉占到了投诉总数的28.48%。
职业闭店人的行为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还冲击了社会信用体系。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主要就是解决预付式消费领域民众反映集中的卷款跑路、霸王条款、收款不退等问题。前不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出台《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对于职业闭店人的种种不法行为也给出了治病良方。可以说,法律法规正在更趋完善,有关部门也正在加大力度打击职业闭店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让这些职业闭店人闭得了店,避不了法律责任。
编辑:俞丹